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20个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现阶段国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从国家层面建立量化标准、明确底线要求,这是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十三五”以来,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大病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托育服务等制度逐步建立,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等稳步提升,我们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绝大多数地区实现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发展成就,厚植了发展的民生温度、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指数。
保障和改善民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如何将“十四五”规划的蓝图变为现实?检验着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这次公布的《标准》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可以让地方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引导各地对照中央要求,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对于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等服务;将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明确35岁以上常住居民中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疗服务体系免费提供……从这次公布的《标准》来看,9个方面、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方方面面。每个项目均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既有顶层设计的科学谋划,又有清晰明确的量化指标,更有推进落实的责任分工,为民生保障划定新要求、标注新方向、注入新动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定《标准》只是第一步,能不能实现《标准》设定的各项目标、能不能将好政策变成实打实的民生红利,关键要靠苦干实干,靠强有力的贯彻落实。接下来,一方面要围绕国家标准,进一步细化服务事项,完善政策实施方案,确保各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真正落实落地,把最适合人民群众的服务送到老百姓的身边。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国家标准只是底线要求,各地发展不均衡、财政承受能力不一,也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完善本地区部署,确保在“应有尽有”“全覆盖”“不漏项”基础上,做到“承诺必达”。
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底色,也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面向未来,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更加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更加健全的保障体系,必将让更多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