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罕见”“长期不作为”“大做表面文章”“久拖不决”……4月16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公开通报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等8省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语气之严厉、用词之犀利、批评之锐利,给当地生态环境问题敲响了警钟,也给更多地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不小的警示。
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标题中不难看出,个别地方环保问题的严重程度触目惊心。在广西崇左,“污水集中收集率之低极为罕见”;在河南郑州、开封,“借引黄灌溉之机行‘人工造湖’之实”;在云南保山,“‘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在湖南湘潭,“港口码头污染屡治屡空”……从揭治污弊病,到抓典型案例,再到强后续管理,可以说此次通报既是发现问题的“显微镜”,也是治理顽疾的“手术刀”。
为何环境保护经常“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对此,通报在原因分析和责任分析部分的表述可谓一针见血。有的地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有的地方在推进防治工作上尚未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有的地方工作敷衍应付,落实要求打折扣;有的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谋划部署不力,治污决心长期“难产”。种种行为,暴露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折射出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现象。
给言辞犀利的通报点赞,但最重要的还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通报中的环境问题如果现在不解决,将来解决起来难度会更高、代价会更大、后果会更严重。越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越要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问题,要抓住不放、严肃查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要下大气力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释放出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一言以蔽之,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得罪”人的事。但这种“得罪”,归根结底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蓝天白云、绿水青山,都做不了假。只有敢于直面矛盾、动真碰硬,咬住问题不放松,才能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要让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放狠话”,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里话”。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